陳劍教授:詞義研究數則:以出土文獻爲中心(演講大要與照片)

在早期中國的研究範圍內,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的關係密不可分。這半個世紀以來由於大量出土文獻的發佈,使得我們對三代的瞭解更加多維,解決了很多之前只依靠傳統文獻無法解決的問題,並且又催生了很多新問題。在古文字領域更是這樣,下面先簡述出土文獻對字義研究的作用的幾個重要方面。

出土文獻補充提供久已失傳之古義:如「逾、踰」之有「下」義之類。包括具體空間上的「下」(自上而下,「天逾甘露」,「逾堂階」;順江而下,「逾江」),抽象意義的「下」(「踰城邑」,即「攻下」義)。「食、蝕」字之有「實現」類義。經諸多研究者接力研究,現已非常清楚。

出土文獻爲只見於字書、傳世古書無用例者提供書證:北大漢簡《妄稽》有曰:「柘脩(條)百束,竹笘九秉」,原釋爲「笞」。「笘」字《說文》解釋爲「折竹箠也」,段注謂「折竹爲箠,箠之便易者也」,可謂若合符節。「笘」字此義傳世古書和出土文獻從未見過實際用例,簡文又提供了一個出土秦漢文獻印證《說文》所載文字本義的寶貴例證。

出土文獻提前某些字義的始見時間(尤其是口語色彩濃厚的詞):如「獲」字。「獲」字除最常見的「獵得」、「捕獲」類義外,《漢語大詞典》另有一「捕拿」、「逮捕」的義項。此義重點在“抓”、“捕”這一動作本身,“得”自係其目的,但其詞義中並不包含“捕得”本身。「獲」字此類用法,可以追溯到很早。馭簋、應侯簋蓋之「獲」皆有此義。鄧小仲鼎銘文之「䳑」亦應為「獲」字。又如「生」字,銀雀山簡有文曰「有生腐毀而□嗇夫弗知」,此「生」當為「生銹」之義。三國時代的《埤蒼》裏有「鉎,鏉也」,可證。

出土文獻提供某些特別的、前所未見的用字習慣;亦即某字之「假借義」:楚文字用「閒」爲「縣」之類。清華簡《繫年》中兩見,後研究者又據此指出更多楚文字同類例子。《國語·吳語》「(楚靈王)罷弊楚國,以閒陳、蔡」,韋昭注:「閒,候也」,袁金平《利用清華簡〈繫年〉校正〈國語〉韋注一例》改讀「閒」爲「縣」。

傳世古書與出土文獻字義互證:《上博(五)·弟子問》簡23:

子曰:「剌(藾)乎其下,不折其枝。」釋文原作「刺」括注「列」,蘇建洲《淺說》改釋爲「剌」,白於藍、陳劍皆讀爲「賴」訓爲「利」。郭店楚簡《語叢四》「利木陰者,不折其枝」;

《莊子·人間世》:「南伯子綦遊乎商之丘,見大木焉有異,結駟千乘,隱將芘其所藾。」皆其義也。

記錄:段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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